发布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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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972-2017 地理标志产品 连山大米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连山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55号公告批准保护的连山大米。 相关公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新兴话梅》等32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第1号(总第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