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0121第2号: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法律第233号)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订乙氧喹啉在大米等产品中的残留标准。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2014年1月21日)起实施。但在大米、小麦、大麦、茶叶等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自2014年7月2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将大部分产品中乙氧喹啉的残留限量从0.05ppm调低为一律标准0.01ppm,其中包括大米、小麦、大麦和茶叶。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下一条:无
上一条:中广测与广职院举行共建轻工纺织分析测试中心签约仪式
关键词: 日本 乙氧喹啉 大米 残留 标准
水处理剂可降解
需要锂电池的相关检测
伺服压力机,对参数、精度、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瓶子异常毒性检查项目可以做吗?
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