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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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SC 0006 S-2019 食用菌调味酱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调味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为基础原料,鲜(冻)鸡肉、猪肉、牛肉、动物性水产品、食用盐、味精、食糖、食用植物油、酿造酱、发酵酒、蒸馏酒、藻类、坚果及籽类、豆豉、腐乳、酵母抽提物、火腿、香辛料(罂粟除外)部分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清洗、配料、熬制、调味、包装、杀菌等工序生产而成的食用菌调味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