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湖南果果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 | 89次 |
下载次数 | 0次 |
资料大小 | 1.2MB |
格式 | |
语言 | 中文 |
Q/AKGF 0004 S-2019 动物性水产品炖汤料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炖汤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性水产干制品为主要原料,豆类、水果干制品、蜜饯、坚果及籽类、食用菌、蔬菜千制品、海带、火腿、枸杞子、菊花、百合、蛹虫草、金银花、玉竹、芡实、薏苡仁、橘皮其中的部分为辅料(加或不加),经挑选、烘干或不烘干、拼配、包装等工艺生产成的动物性水产品炖汤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