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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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YS 0004 S-2019 动物性水产品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豆豉、白芸豆、芝麻、花生、红豆、腌笋丝、泡椒、辣椒、香辛料、水、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用植物油、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中的几种为辅料,经原料处理、烹调(油炸、清蒸)、调味、装罐(罐、瓶、袋)密封、高温杀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动物性水产品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