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重庆凰巢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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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CS 0002 S-2019 熟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熟肉制品的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疫检验合格的鲜(冻)畜、禽肉及副产品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动(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香辛料(辣椒、花椒、姜等)、防腐剂、加或不加蔬菜、食用菌、豆类、蛋、水产品等的一种或多种辅料,经整理、清洗、切分、煮制、炒或烘烤或油炸、调配、包装、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即食熟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