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龙岩市笋味居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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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SWJ 0001 S-2021 竹笋罐头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竹笋罐头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干制的竹笋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饮用水、食用盐、食用植物油、味精、白砂糖、酱油、食醋、芝麻油、柠檬酸、复合调味料、香辛料(辣椒、八角、桂皮、芝麻)、蜜饯(话梅)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分切、调酸(柠檬酸)或调味、炒制(或不炒制)、包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竹笋罐头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