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重庆三五世全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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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WH 0003 S-2019 复配调料 本标准规定了复配调料的术语及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植物油、香辛料、豆瓣、酱腌菜、豆豉、食用盐、味精、鸡精等中的几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榨菜、芽菜、黄豆酱、白砂糖等,经预处理、配制、炒制、包装而成的调料包,配以酱料包、油料包、粉料包、干料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包,分料包装、复配而成的非即食复配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