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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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DBS45/ 042-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桂林米粉 本标准规定了桂林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米粉为主要原料,加入调料包,经组合包装而成的具有桂林地方特色风味的非即食米粉制品。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灭菌水牛乳》等9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