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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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5/ 050-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类米粉 本标准于2018-6-10代替DBS45/ 017-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糙米鲜湿米粉、DBS45/ 020-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DBS45/ 032-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鲜湿米粉 本标准规定了鲜湿类米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或糙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类原料为辅料,经相应工艺制成的鲜湿米粉、调制鲜湿米粉和糙米鲜湿米粉。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调制水牛乳》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1号 本标准被DBS45/ 050-202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米粉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