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浏览次数 | 211次 |
下载次数 | 0次 |
资料大小 | 348.5KB |
格式 | |
语言 | 中文 |
GB 2320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于2017-6-18代替SN/T 1017.9-2004 进出口粮谷中吡氟乙草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粮谷中氟吡禾灵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中氟吡禾灵残留量的检验,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 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