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详情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该标准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其中4.1~4.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代替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部分涉及此标准指标的以此标准为准。该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与GB 19298-2003、GB 17324-2003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包括取消了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要求,修改了大肠菌群项的限量要求,并对包装水产品中最常见的环境污染微生物——铜绿假单胞菌项规定了限量要求;同时要求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检验方法分别指向GB/T 5750、GB 4789.3、GB/T 8538,中广测具备全部检测能力,欢迎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委托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