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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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GB 23200.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4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食品中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本标准于2017-6-18代替SN/T 1737.4-2010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4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进出口食品中芳氧苯氧丙酸酯类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酯、氟吡禾灵、吡氟禾草灵、炔草酯、禾草灵、氰氟草酯、�f唑禾草灵、精喹禾灵等芳氧苯氧丙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大麦茶、粳米、胡萝卜、菠菜、青刀豆、蒜苗、草莓、蜂蜜、猪肉、鱼、禽蛋中2,4-滴丁酯、氟吡禾灵、吡氟禾草灵、炔草酯、禾草灵、氰氟草酯、�f唑禾草灵、精喹禾灵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 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