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锦辉调味食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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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JHS 0001 S-2019 配制调味酱(沙嗲酱) 本标准规定了配制调味酱(沙嗲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花生酱、芝麻酱、辣椒粉、鱼露、白砂糖、食用盐、大蒜、花生、姜、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为原料,经调配、煮制、杀菌、包装而成的“非即食类”配制调味酱(沙嗲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