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石林绿天绿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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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LT 0001 S-2021 发酵肉制品(骨头参) 本标准规定了发酵肉制品(骨头参)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畜禽肉、排骨(猪排骨、鸡排、鸡腿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分切处理,添加植物油、食盐、味精、食糖、白酒、辣椒、八角、花椒、姜等香辛料,再经腌制、发酵、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性发酵肉制品(骨头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