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北海市海城区海祥猪油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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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HX 0001 S-2019 食用动植物调和油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动植物调和油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辅以起酥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棕榈油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或二丁基羟基甲苯(BHT)(详见第3章),经选料、调配、熟化、冷却、灌装等工艺制成的烹调型食用调和动物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