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汉寿县洞庭天成食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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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HTC 0001 S-2019 动物性水产品预制菜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预制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酱油、味精、鸡精、香辛料(罂粟除外)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炒制(或卤制或油炸)、拌料、包装、杀菌(不杀菌)、冷冻等工艺生产而成的不完全熟制的动物性水产品预制菜,需烹饪后食用的非即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