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洛阳市史福记香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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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SX 0002 S-2021 香辣芝麻酱 本标准规定了香辣芝麻酱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芝麻为主要原料,经筛选、清洗、焙炒,加入花生米(经筛选、焙炒、脱皮)进 行研磨,制成芝麻酱;将大豆油加热到一定温度,将辣椒(粉碎)、小茴香(粉碎)、八角(粉碎)、花椒(粉碎)放入大豆油中进行熬制,熬制好后加入研磨好的芝麻酱、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经搅拌、灌装、封口、包装而成的香辣芝麻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