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州百露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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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ZBL 0011 S-2020 水蒸糕点 本标准规定了水蒸糕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槟榔芋、糯米为主要原料,水、白砂糖、食用植物油、蜜枣、蜜豆、花生、葡萄干、核桃仁、红枣、芝麻、猪油、酒、枸杞、食用盐、味精、香辛料、干制水产品、肉类、食用菌、蔬菜、玉米中的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脱氢乙酸钠,经相应加工工艺制成的水蒸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