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昌黎县众口香食品调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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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div>本标准规定了加油花生酱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div><div>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酱(添加量≥50%)、花椒、白芝麻和大豆油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酱为辅料,经油加热、油炸(添加花椒油炸)、过滤(滤出花椒)、降温、调配(添加花生酱、白芝麻,添加或不添加芝麻酱)、搅拌、冷却、灌装、密封、外包装工艺而制成的加油花生酱制品。</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