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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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SC/T 3124-2019 鲜、冻养殖河豚鱼 本标准规定了鲜、冻养殖河豚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养殖的红鳍东方盹( Takifugu rubripes).暗纹东方�( Takifugu fasciatus )为原料,经放血宰杀、去鳃、去内脏、去眼球、清洗、分割或不分割、包装、冷藏或冻结等工艺制成的鲜、冻养殖河豚鱼。 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冻虾仁》等123项农业行业标准公告(第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