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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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6897-2018 饲料添加剂 L-精氨酸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L-精氨酸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的毛发、畜禽毛、羽等蛋白质原料经水解,或以淀粉质等原料经发酵,提取后制得的饲料添加剂1-精氨酸。 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 谷物类》等646项国家标准和1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8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