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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一机构被罚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16 点击 205 次

导读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提供不出部分审核员参与审核计划的记录,涉嫌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被撤销批准文件,罚款2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9,733元。

近日,根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提供不出部分审核员参与审核计划的记录,涉嫌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被撤销批准文件,罚款2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9,733元。

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jpg

2021年3月1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该公司提供不出部分审核员参与审核计划的记录,涉嫌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

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 (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加、减少、遗漏程序要求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认证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期限为6个月,期间不得从事认证活动。”、《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认证结论的,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决定。

据悉,青岛国验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纪凯,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

编辑:张圣斌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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