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河南弘禄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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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HL 0003 S-2019 速冻调理混合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调理混合肉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羊肉、鲜(冻)牛肉、鲜(冻)猪肉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经解冻、清洗、修整、分割或不分割,加入食用盐、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碳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柠檬酸钠),经滚揉、成型、速冻、分切、包装而成的速冻调理混合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