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重庆市涪陵区桂怡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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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Y 0002 S-2019 榨菜调味液 本标准代替Q/GY 0002 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榨菜调味液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茎瘤芥的茎瘤在腌制发酵过程中的卤汁为原料,适量添加花椒、八角、三萘、干姜、甘草等,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焦糖色、味精、防腐剂等,经调配、混合、浓缩、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榨菜调味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