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建省竹魂酒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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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HJY 0001 S-2019 竹筒酒(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竹筒酒(配制酒)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食用酒精中一种或两种为酒基,加入大枣、淡竹叶、砂仁、菊花、桔梗、橘皮、藿香、丁香、蜂蜜、白砂糖、绵白糖、冰乙酸、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己酸乙酯、己酸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配料、清洗、浸泡、调配、贮存、过滤、竹筒(由选竹、切竹、清洗、钻孔、高温蒸煮、冷却而成)灌装加工制成的竹筒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