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GF 0212 S-2019 人参小分子肽固体饮料(2)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4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黑参(人工种植,5 年生)、桑椹、黄精、枸杞、山药、大枣、食用葡萄糖、乳糖、麦芽糊精,其中的几种为原料,经提取、分离、酶解、过滤、浓缩、干燥、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小分子肽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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