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柳江县友为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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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JYW 0002 S-2020 固态调味料(非即食) 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非即食)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I+G)、鸡肉粉、猪肉粉、鸡肉油香精、虾粉香精、香辛料等为原料(详见第3章),经分选、干燥、粉碎、调配、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固态调味料(非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