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通化同参堂参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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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TTST 0017 S-2020 人参大豆肽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5 年或4 年生)、人参肽、大豆肽、熟地黄、枸杞、金银花、鱼腥草、茯苓、栀子、牛骨、山药,黄精,黑蒜,红枣,甘草,生姜,葛根,当归为原料,人参添加蛋白酶后酶解,灭活、过滤、浓缩,其它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添加蜂蜜,经配料、灭菌、灌装、巴氏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其他食品人参大豆肽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