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GF 0205 S-2019 鹿鞭复合肽人参蜜膏 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鹿鞭、生晒参(人工种植,5 年或4 年生)、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黑参(人工种植,5 年生)、鹿尾、鹿血、牡蛎肽、桑椹、玛咖粉、黄精、枸杞、核桃肽、水,其中的几种为原料,经提取、分离、酶解、过滤、浓缩、混合、杀菌、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鹿鞭复合肽人参蜜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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