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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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011-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宣城木榨油 本标准规定了宣城木榨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原料、加工、产品质量要求、加工过程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第143号公告批准实施保护的宣城木榨油产品的范围。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怀宁贡糕”等83项地方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