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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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T/HBFIA 0017-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板城烧锅酒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板城烧锅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08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板城烧锅酒。 相关公告: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刘伶醉酒》和《地理标志产品 板城烧锅酒》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冀食协[202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