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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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1327-2019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本标准于2020-02-21代替DB41/T 1327-2016。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站组成、技术要求、建设安装、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调试与检测、质量保证、基站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的建设。其他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相关公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布鲁氏菌病消毒技术规范》等25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