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中国营养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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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T/CNSS 018-2023 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粮谷类制品、豆类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坚果和籽类、乳及乳制品、饮料及其他等八类预包装食品使用“血糖生成指数”标示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粮谷类制品、豆类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坚果和籽类、乳及乳制品、饮料及其他等八类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 相关公告:中国营养学会关于团体标准发布的公告|《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中营学发〔202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