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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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1639.11-2020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用水量定额。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企业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取(用)水量的管理。 标准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本文件部分代替DB37/T 1639.1-2015《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中的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与DB37/T 1639.1-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订了糕点、挂面、酸奶等 13 种原有产品的用水定额(见表 1,2015 年版的表 1); b)增加了冷饮、雪糕、冰淇淋、食品酶 4 种产品的用水定额(见表 1); c)增加了糕点、挂面、酸奶等 13 种产品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见表 1); d)增加了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使用备注说明(见表 1)。 相关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批发零售、交通运输及餐饮等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等地方标准的公告(鲁市监标字〔2020〕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