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化学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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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HG 2302-1992 食品添加剂 4-氯苯氧乙酸钠 本标准规定了4-氯苯氧乙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干以对氯苯酚、氯乙酸为原料在碱性条件下经缩合、精制而成的4-抓笨氧乙酸钠。该产品用于培育无根豆芽。 废止依据:工信部发布废止150项行业标准以及354项强制标准转化推荐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11号 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1年第156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