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欧盟发布(EU) No 59/2014号法规,修订(EC) No 1333/2008号法规中二氧化硫-亚硫酸盐(E 220-228)在芳香葡萄酒类产品中的使用规定。
主要修订如下:
在食品分类在食品分类14.2.7.1“芳香酒类”中可以使用的添加剂中增加如下添加剂:
在食品分类14.2.7.2“芳香葡萄酒饮料”中可以使用的添加剂中增加如下添加剂:
在食品分类14.2.7.3“芳香酒产品鸡尾酒”中可以使用的添加剂中增加如下添加剂: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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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盟 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 标准 二氧化硫 亚硫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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