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浏览次数 | 117次 |
下载次数 | 0次 |
资料大小 | 0KB |
语言 | 中文 |
DBS45/ 03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留胚大米 本标准规定了留胚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或糙米为原料,经留胚工艺加工制成的大米,不适用于籼米以外的红米、墨米、糯米等。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调制干米粉》等1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