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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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893-2021 绿色食品 粟、黍、稷及其制品 本标准代替NY/T 893-2014。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粟、黍,稷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粟、黍,稷及其制品,包括粟,黍,稷、粟米、黍米.稷米及其加工成的粉状产品。 相关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关于发布《绿色食品 乳与乳制品》等153项农业标准的公告(第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