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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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本标准代替NY/T 751-2017。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仁)油、玉米油,油茶籽油,茶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p葡萄籽油、橄榄油,牡丹籽油.棕榈(仁)油,沙棘籽油,紫苏籽油、精炼椰子油,秋葵籽油.南瓜籽油及食用植物调和油。 相关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关于发布《绿色食品 乳与乳制品》等153项农业标准的公告(第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