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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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GB/T 18623-2011 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含第1号、2号、3号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镇江香醋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镇江香醋,也适用于镇江陈醋。 本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内容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含第2号修改单,修改单内容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含第3号修改单,修改单内容自2019年5月10日起实施。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等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9年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