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为检验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日前,被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给予5000元、6000元行政处罚。
9月19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接有关线索,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涉事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所检验车辆轮胎规格与实车不符、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而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测部分,车辆外观检查轮胎被判定为合格,系车辆检验工作人员将不符合规定的车辆,通过伪造原始照片的方式进行上传、变造原始数据,构成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过程中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