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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周至县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8-05-31 点击 129 次

导读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8-152

三、采购人名称: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瑞光路125号

联系方式:029-871543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方式:029-88221929

五、采购需求:周至县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服务需求与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食品监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150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概不退换。

4. 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4:00。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14:00。

3.开标地点:西安市金桥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如地址变更,将在开标开始前3天通知各投标人。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29-87113948

采购项目联系人:左建强(业务二部)

联系方式(传真/电话):029-88221929(业务)029-88224928(财务)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78580188000058925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30日

编辑:张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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