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普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拟对 普宁市食品抽检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81-201705-21010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食品抽检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8,66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元)完成时间
食品抽检检验服务1批62866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5 月25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6 月09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6 月09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先生联系电话:0663-387800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366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普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流沙大道赵厝寮路段
联系人:方大鲁联系电话:0663-2936695
传真:0663-2936695邮编:515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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