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汉采FW[2017]4 号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地 址: 滨江路与建国路丁字路口
联系方式:0916-2539432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19号
联系方式:0916-251765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食品检验检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项目用途:工作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项目预算:270万元
七、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磋商时响应人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1.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5.响应人须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原件及附表原件;
6.响应人须在陕西省境内设有食品检验实验室,且运转2年以上(磋商时须提供:1若实验室所用房屋为响应人自有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持证人红章;2若实验室所用房屋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红章)
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食品实验室间比对考核结果的通报》(陕食药监发【2016】80号)要求,未参加比对考核的机构和比对结果不满意而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机构,不得承担2017年全省食药监系统监督抽检任务。比对考核结果不满意但按期完成整改的机构,须提供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复文件。
7. 若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磋商时须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同时书面承诺有关本项目利润分配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后续产生的任何有关利润分配纠纷与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无关。各方均须提供1-6项相应的资质证书。
九、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联合体报名,还须提交以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书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法人红章)
2、发售时间:2017年 3 月 28 日至2017年 4月1 日17 时止(工作时间)
3、发售地点: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4、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供应商在报名后须向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递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材料递交时间2017年 4 月 5 日至2017年 4 月 6 日):
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附表及认证参数范围与数量说明;
注: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检测范围须覆盖采购内容中的全部检测项目;2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对供应商的检测覆盖范围进行核实,磋商时以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核实的结论为依据,不能完全覆盖本次检验全部项目的供应商取消磋商资格。
十一、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11 日 9 时
2、磋商时间:2017年 4 月 11 日 9 时
3、磋商地点: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招标大厅
十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郭培 付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2517653 0916-2517654(传真)
集中采购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汉中建行民主街分理处
户 名: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61001653500052501075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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