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要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雅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按照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公布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药品名单,结合《新型肺炎防控期间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手册(试行第二版)》检查内容,对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医院、雅安西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奥泽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中,对名单中抗病毒类药品、治疗呼吸道感染药物、糖皮质激素等药品的储备情况,供货方资质收集,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检查组要求企业对市场紧缺的医用口罩、75%消毒酒精、防治用药品等积极进行备货,以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