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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LD 0004 S-2014 云南好利兰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玛咖酒(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玛咖酒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是以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为基酒,加入玛咖、添加或不添加黄芪、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植五年以下)、大枣、沙棘、山药、重瓣红玫瑰、枸杞子、薄荷、余甘子、玫瑰茄、肉桂、甘草、冰糖等,经过浸泡、过滤、调配、分装等工艺制成的玛咖酒(配制酒)。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