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宁夏利康莱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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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LKLS 0004 S-2020 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辣椒、八角、花椒、胡椒、麻椒、桂皮、小茴香、豆蔻、白蔻、香木草、香茅草、香菜籽、香叶、千里香、草果、孜然、丁香、肉桂、肉蔻、紫苏等香辛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植物油、食盐、味精、鸡精、白糖、芝麻、花生、葱、姜等辅料,经拣选、清理、粉碎(或不粉碎)、拼配、混合、包装等加工制成不同品种的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