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州高新区福闽味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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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FMW 0001 S-2019 调味米饭(方便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米饭(方便食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和水为主要原料,经蒸熟制成米饭,冷却后用食醋、沙拉酱、食糖、食用盐调制,辅以即食藻类制品、即食动物性水产制品、即食鱼糜制品、熟肉制品、即食豆制品、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蛋与蛋制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中的一种或几种,再经辅料预处理、成型、包装制成的调味米饭,该产品属于不经烹调或仅需简单加热就能食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