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重庆市康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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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KZ 0005 S-2020 炖汤料 本标准规定了炖汤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种或一种以上药食两用物品(黄精、枸杞子、枣、茯苓、白果、薏苡仁、百合、山药、葛根等)或蔬菜制品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用菌、香辛料等。经筛选、清洗、切制或不切制、加热或烘干、按品种调配、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冷却或不冷却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炖汤料。